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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
原谈判邀请函第六条: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是电梯制造厂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
2、申请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资质,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 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须同时附上制造厂商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现修改为:
1、申请人是电梯制造厂商的,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和取得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
2、申请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B 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证书。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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