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龙乡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零星物资供应商采购项目已由湖北龙乡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龙印董决〔2021〕4号文、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龙印董决〔2021〕8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湖北龙乡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采购人为湖北龙乡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单位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
-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湖北龙乡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零星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DYC2021023
采购内容及最高限价清单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如有特殊资质要求可增加,但必须符合项目实际要求。/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3年)未因产品质量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或采购人及其关联企业通报且在整改期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不存在不配合招标人日常工作等各类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等官方网站查询,若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等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2.3近三年(近3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若供应商在行业内或者行业外的采购活动中,发生过行贿行为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4若供应商因不良行为被烟草总公司或采购人通报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的,其响应将被拒绝。此处不良行为指供应商为谋取自身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烟草行业制度规定、合同约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者烟草企业利益的行为。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包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包投标)。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期内不得转让责任主体。
2.7对应标包同类/类似产品供货业绩要求:近 3 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往前推算 3 年)同类/类似产品供货业绩不少于 2 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进行证明。
2.8主要产品授权要求: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报价。
2.9其他要求: 满足甲方实际生产其他需求 。
3. 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项目资格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均可报名参与询价并获取询价文件,供应商申请人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 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3、报名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红安县培城路培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
4.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询价文件等资料。
4. 响应文件递交
4.1递交方式要求:当场递交。
4.2响应文件(书面)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15时,送达地点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红安县培城路培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设定时间(一般为发出询价文件后3-7天)。)
4.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
5. 评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5.1评审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内):2021年11月10日15时。
5.2评审方式:现场评审方式。
5.3评审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省红安县培城路培城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
6.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龙乡印刷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实施部门(负责解答质疑和澄清):生产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红胜
电话:13995923660
收件地址:湖北省红安县民主街26号
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呈祥
联系方式:13409991614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Copyright 2020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09022689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