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浮桥河水厂二期工程(厂区新增部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麻城市浮桥河水厂二期工程(厂区新增部分)已由麻城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麻城恒丰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麻城恒丰供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麻城市中馆驿镇浮桥河水厂。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建设新增的厂区部分工程,包含一般石方开挖(运距2km)、干砌石防护墙、DN800输水钢管、DN500废水钢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05-25
合同估算价:1910万元
2.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营业执照;
(2)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项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为准)。
(5)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职业资格证书)和水利工程类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需具有相应资格证,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提供社保证明);
(6)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它要求:
(1)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任项目经理及拟任技术负责人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行为(各投标人自行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
(6)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 2020 年04月20日至 2020 年04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至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0楼)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工本费,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05月12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0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如有)等。招标人将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须自行调研,费用自理。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麻城恒丰供水有限公司
地 址:麻城市中馆驿镇浮桥河水厂
联 系 人:李汉桥
电 话:1898623991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路12号嘉昱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18627127916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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