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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止境的建设 可考量的管理

无止境的建设 可考量的管理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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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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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受湖北省司法厅的委托,依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规范管理深化年”暨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鄂司发通[2014]31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以下四个方面就两项活动相关问题的设计及运行与大家一起讨论。  根据《通知》,省司法厅暨司法鉴定协会此次推动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的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所以,我们所有参与其中的第一个机构、每一位鉴定人,都必须弄清“

无止境的建设 可考量的管理

【概要描述】受湖北省司法厅的委托,依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规范管理深化年”暨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鄂司发通[2014]31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以下四个方面就两项活动相关问题的设计及运行与大家一起讨论。  根据《通知》,省司法厅暨司法鉴定协会此次推动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的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所以,我们所有参与其中的第一个机构、每一位鉴定人,都必须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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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湖北省司法厅的委托,依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鉴定“规范管理深化年”暨行风建设专项活动的通知》(鄂司发通[2014]31号。以下简称《通知》),从以下四个方面就两项活动相关问题的设计及运行与大家一起讨论。

  根据《通知》,省司法厅暨司法鉴定协会此次推动两项活动的深入开展的目的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所以,我们所有参与其中的第一个机构、每一位鉴定人,都必须弄清“13554”问题(一个统一、三类关系、五个问题、五种方法和四项要求)及其结构。

  “一个统一”,是指《通知》关于需要统一的思想——依法鉴定、科学鉴定、公正鉴定。

  “三类关系”,是指《通知》关于需要提高的认识集中于三个关系认识:一是对依法治国与统一、权威的司法鉴定体制构建间关系认识;二是对司法鉴定合科学性与合法律性间关系认识;三是对司法鉴定利润目标与公正目标间关系认识。

  “五个问题”,是指《通知》关于需要增强的“三感”所聚焦的亟待解决的五个问题:极少数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将鉴定作为创收手段,不依法诚信执业、不执行程序规范、不遵守职业道德,不仅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也严重影响到司法鉴定执业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五种方法”,是指《通知》关于对于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提出的五个基本方法:一是深化司法鉴定机构内部规范管理;二是深化行政管理与行业管理;三是深化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四是深化司法鉴定投诉处理工作;五是深化司法鉴定队伍管理。

  “四项要求”,是指《通知》对于推进、深化两项目活动提出的四项基本要求: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二是求真务实,重在实效;三是统筹兼顾,全面开展;四是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如何落实《通知》的精神?回答这一问题的视角或许很多,此处只就个人的理解和体会与各位同行讨论四个问题。

  一、司法鉴定的规范化管理

  (一)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的含义

  规范化管理,主要是指依法从严管理司法鉴定主体及其鉴定活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治理司法鉴定行业和机构,使司法鉴定的一切管理、技术、运营活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的管理模式。

  (二)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的把握

  规范化管理是一种全方位的司法鉴定管理,它应当涵盖司法鉴定的所有领域和全部过程。

  (三)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的内容

  司法鉴定规范化管理涉及以下诸方面且不可或缺:

  1.司法鉴定组织。组织是职责、权限及其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一组人员和设施,包括机构的规模、结构和组成。对“组织”进行的规范化管理体现了司法鉴定组织的外部和内部管理的规范化要求,包括组织性质、法律地位、业务范围、财务帐目、组织结构、岗位设置和职责等。组织管理是管理体系的核心,是鉴定活动结果的合法性、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的最基基础的保障。

  2.管理体系。管理体系的子系统主要包括行政体系、技术体系和质量体系。管理体系的基本要素主要包括组织机构、过程、程序、职责和资源及其相互关系等要素。核心是建立司法鉴定质量方针、目标以及实现质量方针和目标的制度平台。

  3.文件控制。文件控制程序包括司法鉴定全程之文件的制定、批准、发布、标识、登记、保存、检索、查阅、修改、变更、作废等活动。该体系范畴的文件包括管理体系文件、法律法规、行政管理文件、来往公文、参考书籍资料、数据、图表、软件等,其载体可以是纸张、胶片,文件也可以以电子、电磁、光电等形式存储播放。

  4.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司法鉴定结构应当对所有简易合同、正式合同建立专门的、适用的、合法的合同评审制度。

  5.检测和校准的分包司法鉴定结构必须建立完备、合法,并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分包制度。

  6.外部服务和供应品的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建立完备、合法、适用的供应方评估制度,以及选择、购买、验收、储存对鉴定质量会产生影响的服务和供应品的完备、可行、安全的管理机构。

  7.服务客户。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制定以不影响鉴定质量和管理秩序为前提,能够为客户提供最大使得的服务制度。

  8.投诉。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处理投诉程序,包括投诉的受理、投诉性质和程度的识别和界定、初步处理和后续处理的步骤要求、当事人回避制度、处罚和赔偿的规定,以及保存投诉及处理记录等内容。

  9.改进、纠正措施、预防措施。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通过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发现、描述鉴定和管理过程的不符合项目,对这些项目进行及时、有效的纠正,并能够对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保障持续提高鉴定活动和管理活动的质量、有效性和效率。

  10.记录的控制。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司法鉴定和管理运行过程既结果的记录控制程序,包括记录的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维护、清理等环节的记录管理。

  11.内部审核。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对本机构进行内部审核活动,审核的范围包括机构的所有部门和所有活动,其主要目的是验证机构的鉴定活动和管理工作是否持续符合管理体系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以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内部审核是司法鉴定机构自我约束、自我诊断和自我完善的重要手段。

  12.管理评审。司法鉴定机构的管理层应当定期对质量管理体系和鉴定活动进行评审,内容包括:质量方针、目标和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及有效性、工作量和类型的变化、资源及人员培训、投诉处理工作、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和预防措施、能力验证的结果,下年度目标和活动计划等情况。

  二、司法鉴定的标准化管理

  (一)司法鉴定标准化管理的含义

  1.司法鉴定标准化管理,是指在司法鉴定管理全程中,始终围绕依据实现司法鉴定总的质量目标而规定的诸方面的司法鉴定业务和管理活动具体目标进行管理和运营,以保证、提高司法鉴定及其管理的质量和效益的管理模式。

  2.此处所说司法鉴定管理之标准,主要是指司法鉴定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

  (二)司法鉴定标准化管理的要素

  1.观念要素:司法鉴定标准化建设工作任重道运,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一个长期的、全员参与的、不断创新的过程。

  2.制度要素:按照“管理目标→过程控制→审核评价→改进提升”四个过程,构建司法鉴定机构级标准体系基本运转框架。

  3.机制要素: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围绕司法鉴定管理标准、工作标准、技术标准三个标准设计司法鉴定管理机制。

  (三)司法鉴定标准化管理的模式

  1.深入调研,明晰标准,规范建标。选择重要的、关键的指标,覆盖面广、可以分解的指标,总量性、综合反映司法鉴定机构整体水平的指标作为建标标准。

  2.确立“四类四级”指标。“四类”标准:经营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党群组织类;客户服务类。“四级”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机构标准。“四类四级”指标的建立,做到横向全面覆盖,纵向分解到底,量化客观清晰,考核刚性兑现,突出指标的唯一性、重要性和专属性。

  3.统筹建标、定标、达标、创标四个环节,建立具有湖北特色和自身特色的司法鉴定对标管理模式。

  三、司法鉴定的高质化管理

  (一)司法鉴定高质化管理的含义

  1.司法鉴定高质化管理,是指围绕司法鉴定质量持续改进的目标,以司法鉴定运行过程控制为核心,通过优化司法鉴定机构绩效结构,提升司法鉴定业务、管理全程各部分、各环节质量的管理模式。

  2.按照IS9000的定义,过程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产品是“过程的结果”。

  3.过程控制:过程是指一组使用资源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活动。过程控制,是对司法鉴定活动所包含的所有相关过程的目标和规范控制,包括对委托方的要求进行有效评审,确保完全理解并有能力和资源满足委托需求;对鉴定/检验材料的接收、标识、传递、保存和处置等进行控制,保持其完好状态;对鉴定过程及记录进行控制,确保鉴定结果的可追溯性;对结果报告及其管理进行控制,确保报告数据准确可靠,结论清晰明确,等等。

  (二)司法鉴定高质化管理的关键

  1.质量管理必须通过过程控制实现。

  2.牢牢牵住司法鉴定运行质量这个牛鼻子,构建完备的、富特色的、有实效的司法鉴定质量控制体系,是确保司法鉴定活动的科学性、合法性,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的不二途径。

  (三)司法鉴定高质化管理的方法

  1.采用过程方法运行司法鉴定过程。

  2.策划识别。这是实施司法鉴定过程管理方法的第一个步骤。如果你所属的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过程过程中已经进行的“过程策划”,就需要对过程进行识别;如果不存在,则需要进行策划。

  3.过程类型判断。根据司法鉴定机构的实际业务情况来划分关键过程、重要过程和一般过程,对于不同的过程类型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和管理办法。

  4.过程程序确定。过程程序尤其是形成书面的文档是过程控制的标准和依据,各外过程阶段都应该产生相应的程序,根据其描述的内容对过程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管理和控制。

  5.过程监控与测量。针对不同的过程类型采取相应的监控方法,对监控对象进行测量检验以保证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6.输出质量分析。应用各种统计方法和质量工具对测量结果进行分析,判断该结果是否符合所预设过程的要求。如果符合,则应继续保持对过程的监控状态;如果不符合,则要寻找原因对过程进行改进。

  7.过程改进。根据过程质量分析结果采取相应改进措施,实施效果显著则应该更新各种程序文档从而保证过程质量水平达到一个新的高度;而当多次改进之后过程质量仍无法提高时,则需要对过程进行重新的策划和识别。

  四、司法鉴定的精益化管理

  (一)司法鉴定精益化管理的含义

  1.司法鉴定精益管理,是指将精益思想的价值观和哲学观植入司法鉴定管理的诸方面之中,用科学的工业工程理论和方法改造传统的司法鉴定管理行为,使司法鉴定管理逐步减少或消除不准确行为,使司法鉴定管理逐步减少或消除不准确行为,渐次剔除司法鉴定机构运营中存在的任何形式的浪费的管理模式。

  2.切实树立精准思想是人、过程和技术之集成的管理理念,自觉将精益思想的价值观和管理理念植入司法鉴定管理的诸环节、诸方面之中。

  (二)司法鉴定精益化管理的原则

  1.科学理解和把握精益化管理基本的方法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司法鉴定各个环节的不确定和不准确行为。

  2.司法鉴定过程产生的任何浪费现象都导生于我们在战略、流程、方法或者观念上的不准确行为导致的,更进一步说就是任何不产生价值的司法鉴定行为都是不准确行为。精益管理就是“准确管理”,或者说,确保司法鉴定各个管理环节都不发生不准确行为的管理就是精益管理。

  (三)司法鉴定精益化管理的效用

  1.通过名副其实的精益化管理,富有实效地推动司法鉴定的改革与创新。

  2.司法鉴定机构应当通过持之以恒的使这一管理模式在司法鉴定机构的运营中得到切实的贯彻和执行。

  3.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尽最大努力把自己的司法鉴定业务和管理活动中的不准确行为递降为零,最大限度地杜绝司法鉴定过程中的任何形式的浪费现象。

  4.每个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都应当尽最大努力准确地创造出自己应创造之司法鉴定的社会价值和客户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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