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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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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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鄂建造咨[2014]7号 关于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联络处、武汉市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和《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4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由省建设
关于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概要描述】鄂建造咨[2014]7号 关于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联络处、武汉市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和《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4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由省建设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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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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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造咨[2014]7号
关于我省2014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联络处、武汉市协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和《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5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度全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14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由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统一组织,协会各联络处负责实施。
二、培训对象
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取集中面授和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省直、中央在汉单位造价师由协会秘书处组织参加中价协网络培训;各市、州单位造价师由各联络处组织面授培训。
四、培训师资及教材
授课老师由协会秘书处聘请高校教师担任。培训教材使用中价协组织编写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58元/本),教材费用由联络处领取教材时,统一上交省协会。
五、有关要求
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3天,请各联络处认真组织、周密计划,并按以下要求做好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1、请各联络处将培训计划4月25日前报协会秘书处;
2、组织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结业测试,收取培训人员的继续教育证书,集中送协会加盖继续教育合格印章;
3、保证造价工程师培训时间,并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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