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1-1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报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的通知》(建办标函[2012]699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住建委应按照新修订的《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报表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联系人职责,负责人和联系人发生变更的,要及时上报变更情况。

  二、凡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的企业,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网站(www.ccost.com)上,登录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系统,点击加密锁登陆,填报2012年度《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要求的各项统计指标。请企业具体填报人员在填报统计指标之前,认真阅读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网页内容,形成书面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3年2月25日前报送当地住建委。省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直接报送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三、各地住建委应及时审核企业报表,确保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审核完成后,打印数据汇总表,加盖公章,并于2013年3月5日前将数据汇总表和2012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统计工作总结报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

  四、各地在填报统计数据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联系。

  联 系 人:华桦、左虹

  联系电话:027-51826501

  附件: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制度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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