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13


  鄂建办【2012】242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根据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要求及对在建高层建筑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的安排,省厅决定从11月14日起,组织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1、对宜昌、恩施、荆门、天门、潜江、神农架等市、州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第二轮督查。

  2、按《关于组织开展高层建筑质量检查的通知》(鄂建办[2012]219号文)要求,进行高层建筑施工质量督查。

  3、对上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督查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执法建议书项目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同时,对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进行督查。

  二、巡查方式

  1、座谈调研。听取当地主管部门对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重点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及高层建筑。

  2、现场检查。随机抽查部分在建项目。 辖县(市、区)的市(州)抽查不少于3个工程,其中市(州)本级不少于2个工程,所辖县(市、区)不少于1个工程;不辖县的市及神农架林区抽查不少于2个工程;武汉市抽查6个工程,其中市本级2个,区管工程4个。

  3、实测实量。对抽查工程的实体质量进行检测。具体工作由省检查组委托当地检测机构配合,实体检测项目包括钢筋直径、混凝土强度、保护层厚度及楼板厚度等。

  4、结果处置。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及违法违规、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直接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或执法建议书,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不良记录公示。

  三、督查分组

  检查共分四组:

  第一组组长省建管局副局长张弘,联络员徐文胜(18986205599),检查恩施、宜昌、荆州、神农架;

  第二组组长省建管局质安处处长刘中强,联络员徐忠(13871688088),检查黄冈、鄂州、黄石、咸宁;

  第三组组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站长叶兵,联络员张巍(13986058608),检查十堰、襄樊、荆门、随州;

  第四组组长省建管局质安处副处长金玉祥,联络员杨涛(13607110256),检查潜江、仙桃、天门、孝感。

  各地到达时间,由联络员提前通知。其他市、州检查结束后集中检查武汉市。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抄送:厅办公室、省建管局、省质安总站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2年11月12日印发

关于,工程,检查,进行,督查,工程质量,联络员,抽查,组组长,高层建筑